貼紙獎勵不適用於6歲前的孩子 Esther Chu:要無條件接納欣賞

親子

發布時間: 2018/12/05 16:35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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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事教育的朋友從外地探親回來,見到一些情況,感到不大對勁。他在姐姐家中渡假,姐姐和姐夫都是專業人士,雖然居住外國,卻仍是非常傳統、着重培養子女知書識禮的中國家庭。

姐姐有兩個聰明伶俐的幼稚園及初小兒子,從小就用獎罰分明的方法教養他們,家中有一幅列表,寫上需要兒子履行的不同日常項目,例如:刷牙、整理床舖、執書包、做功課.......等。如果實行了,在列表中會加1分,做不到的便會扣分,這些分數最終能購買喜歡禮物。

問題卻出現了,朋友整個星期的假期中,見到兩個小子非常緊張自己列表中的分數,為求自己更高分,得到更多獎勵,彼此不斷向媽媽互相舉報,哥哥說弟弟不刷牙,弟弟說哥哥不摺被,本來是一個鼓勵好行為的方法,卻成為了一個充滿競爭的表現比賽。他們作出好行為的目標是為了賺取分數,而不是明白這些行為是成長中的責任。

朋友回港後和我討論這件事情,其實很多歐美國家的教育人士也正在反思這種獎勵方法是否合宜。

我倆都不反對獎勵,然而,我們要知道何時做?怎樣做?

坊間的幼兒教育非常普遍採取累積貼紙及星星印章去換取禮物的方式,鼓勵小朋友達成他們要做的任務。對於一些家長來說,物質的獎勵,好像是最快建立子女好習慣的工具。不過,假若停止獎勵,好行為或許會很快消失。又或者父母要求孩子做一些事情的時候,孩子會計算有什麼獎勵才去做。

如果孩子沒有獎勵,會失去行為動力的話,獎勵的初衷便失了效,因為動機出現了問題。

心理學常提到「內在」和「外在」兩種動機。簡單來說,「內在動機」是完全出於自發的行為,「外在動機」則需要外在的東西,例如要獎罰才可驅動行為發生。

父母應該培養子女的「內在動機」,因為長大的意思,就是很多事情可以自己自動自覺去做,不需依賴外在條件才發生。

我認為在上小學前,也是孩子生命的首6年,應該給予無條件的肯定和接納,因為這是建立「我是誰」的人生價值觀的重要階段,無論是貼紙或星星印章,某程度上也是表現的評分。

如果在這個階段不斷給予孩子一個要「儲分」的印象,他們會覺得有「分」才是重要,要「賺取」欣賞,沒有「分」便是失敗,這些「分」會變成孩子的「誰」,說不定成為日後待人處事的世界觀。(現實地,有不少幼稚園階段的孩子,已經愛比較,要得奬、要第一,在很多遊戲及日常生活中不時表現出來。)

我和幾個好友的孩子都沒有上幼稚園,大家一起教我們小孩。我們的教育沒有分數、沒有貼紙。當他們合作,做好他們的責任,我們會讚賞及肯定他們。如果不合作,也不會懲罰,卻要他們思考選擇作出適當的行為,做到了,便會讚許他們,欣賞他們的決定。

當我們讚美孩子:「你真的長大了!」「你做了一個很好的決定!」「你真的能體恤別人!」「你很勇敢!」「我們為你驕傲!」「你很明白!」「我很欣賞你!」「你很有趣!」「我喜歡你的想法!」「你的意見真好!」「我喜歡你的態度!」「你很特別!」「我喜歡與你一起!」「我愛你!」................。這些讚賞都是有關孩子的性格,建立他們是「誰」的。他們會感到被欣賞,也會幫助建立孩子的良好自我形象,是給予成長的「內在動機」最好方法。

對於六歲前的孩子,我覺得「禮物」比「獎勵」更有意義,因為「獎勵」需要賺取,但「禮物」應該是無條件的,是愛意的表達,或對於孩子是「誰」的鼓勵,而不是行為的「獎勵」。

偶爾給予他們一些小禮物,告訴孩子你想起他的可愛、想起他的忍耐、想起他的窩心、又或不為什麼,單純地愛孩子給他一些驚喜。當孩子接受這些訊息,他們會知道自己是多麼的重要,亦感到無條件被愛,這種安全感,這樣的接納,其實是很多的我們心底裏所追求的。

我們要小心,不要讓孩子美好的性格被「儲分」量化。當子女從小根深蒂固地明白不需要外在的分數、成績、表現等去肯定自己的存在價值,相信自己無論如何都是非常有意義的,完全被愛,便能安全地過渡小學的「健康競爭」階段(意思是在比試中了解要鍛鍊的技能),到時才儲下貼紙、比下賽、也無妨。

撰文 : Esther Chu